期刊文献+

四字箴言:谨言慎行——商品品质不符引起的纠纷

Watch out for your word and behavior-Disputes arising from incompliance of commodities' quality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公司签订出口某农产品的合同,数量为100长吨,单价为每长吨CIF不来梅80英镑,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样品,合同签订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有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卖方应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长吨减价6英镑.
作者 周莉
出处 《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3年第9期58-58,共1页 Heilongjiang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