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大兴文字狱,对文人痛下杀手。如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奏章上有“垂宪作则”,处斩;北平府学教授赵伯彦,奏章上有“仪则天下”,处斩。桂林府学教授蒋质,奏章上有“建中作则”,处斩。这些句子里的“则”,本是“法则”和“标准”之意,但朱元璋不作如此解释。当时江南方言,“则”与“贼”同音,朱元璋认为这显然是讥讽他做过小偷的往事。尉氏县学教授许元,在奏章上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这两句话是千年以前的古文,但朱元璋却解释说:“法坤”与“发髡”同音,发髡是剃光头,讽刺我从前当过和尚;“藻饰”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