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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职工个人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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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的企业职工个人分配制度,并不符合马克思阐明的分配顺序和层次,形成了盈亏界限不清和盈亏承担错位,按劳分配不能与所创新价值挂钩。要从改革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入手,调整分配顺序和层次,明确企业在分配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分配的范围和层次;国家要建立以新增价值为对象的,以增值税为主体的税收体制;个人分配要把劳动者有效劳动的质和量作为按劳分配的尺度,把国民收入作了社会扣除后的余额再作为按劳分配的对象,同时作为盈与亏的界限,明确盈亏应由职工个人承担,而不应由国家或企业承担。
作者 张辛巳
出处 《山西财经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2期8-1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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