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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队长在火场指挥中的职责和要求(上)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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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执勤队长是指甲车的指挥员,一般由中队队长担任,队长不在位时,应有指导员担任,队长和指导员同时不在位时,应由副中队长或副指导员担任,新调任的队长和指导员,三个月内熟悉辖区情况后,才能担任执勤队长。
作者 陈寒根
出处 《上海消防》 2003年第11期82-83,共2页 Fire Sha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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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1

  • 1Transfer of command, http://www, nwcg. gov/pms/pubs/ 410-1/chapter05. pdf[ EB/OL].

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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