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农业企业上市后会计制度衔接的几个特殊问题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农业会计制度》中的三个特设会计科目的产生及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衔接 1984年后国有农业企业(以下称企业)逐步实行了家庭农场承包经营或承包租赁经营(以下称家庭农场)。为了适应经济改革的需要,特设了三个会计科目:“应收家庭农场款”、“应付家庭农场款”和“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企业与家庭农场签订承包合同时或企业为家庭农场代垫的生产资金、生活资金(当时叫两费)、资产转让金和承包利费,即利润(或者叫地租),费用(包括税金、福利费、劳保费、退休费、管理费等项费用)
作者 罗琼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1期43-44,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