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基金会计中投资估值会计处理的缺陷及改进意见 被引量:2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投资估值日对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估值时,如为估值增值,按所估价值与上一日所估价值的差额,借记“投资估值增值”科目,贷记“未实现利得”科目;如为估值减值,按所估价值与上一日所估价值的差额,借记“未实现利得”科目,贷记“投资估值增值”科目。“投资估值增值”记入股票、债券投资市值,以资产的形式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中,而“未实现利得”
作者 董玉娟
机构地区 天津财经学院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1期55-56,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1

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