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中,广大农民被游离于保障体制之外。除了一小部分集体经济发达地区外,在绝大部分的农村地区,还是采取家庭养老的方式。也就是说,农民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以后,要靠自己的子女提供生活来源。但是近几年来,农村家庭养老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家庭养老问题更加严重,有的甚至出现虐待老人的情况。近几年,在基层法院受理的案子中。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2001年第9期23-23,共1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