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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苹果日报》记者贿警案查办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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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香港《苹果日报》记者刘江群贿赂警察通讯员购买新闻一案,经过半年多调查、审讯,5月30日作出最后判决:刘江群以两项行贿公职人员罪即时入狱10个月,同案两名受贿警察通讯员,以身为公职人员串谋收受利益罪,分别判处入狱7个月和9个月,并被要求在出狱后归还贿款共计30多万港元。 此案成为香港首宗记者因工作关系犯刑事罪行而被判刑的个案,在香港新闻界引起强烈反响。 追查案情 对于香港廉政公署人员来说,查清这宗贿警案可谓历尽辛劳。 这个案件最早由警方转介,但提供的线索有限,仅指出有内部人员涉嫌贪污,将罪案纪录售予传媒机构。为找出涉案传媒机构,廉署调查员开始了“大海捞针”式的查找。他们组成临时资料室,日以继夜翻阅全香港各大报章,为时长达9个月,终于因《苹果日报》连串“独家报道”锁定目标。
作者 杨丽萍
出处 《中国记者》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7期74-75,共2页 Chinese Journ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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