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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苏海盐企业税负过重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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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前言 1994年,为了适应计划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要求,国家进行了综合配套改革,对财税、金融、投资和计划等宏观经济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财税制度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和合理分权的原则,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实行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传税制度。按照税制改革精神,取消了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对于盐业,取消了盐税,改征资源税和增值税。 新税制运行以来,造成了海盐企业税负加重,生产经营逐步萎缩,已达到难以承受的地步,据统计。
作者 袁庆昆
出处 《苏盐科技》 2000年第1期39-40,共2页 iangsu Salt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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