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细辛的用量,历版次中国药典中都规定为1~3克,临床上多数医生主张用3~5克为宜,但也有个别报道用至30 ~160克的。由于两者差距殊远,这对临床中医药人员确定细辛的用量产生疑虑。为此,我们感到对细辛的正常用量应作一查考,尤为必要。 1 古人的主张 古代医家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主张细辛的用量宜轻不宜重。如《本草别说》中载:“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多即气闷塞,不通者死。”古代一钱匕约合三分,折合米制为1.82ml,所谓半钱匕,只有0.91ml,折合现代公制约0.5g,可见其用量是很轻的。若入复方汤剂中,其用量仍然是不重的;
出处
《江苏药学与临床研究》
2000年第1期36-37,共2页
Jiangsu Pharmacertical and Clini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