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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由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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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元月的一天,某市“华中酒楼”厨房突然发生火灾,失火的厨房内并没有多少易燃物品,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造成的损失并不是很大。 由于火势较小,失火时酒楼也没有向消防队报警求救,员工们自己就把火扑灭了。为了能让酒楼尽快恢复正常营业,酒楼的老板李某让员工们马上对现场进行了清理打扫,压根儿没想到向消防机构报案。事件过后,酒楼正准备用烤箱制作面点时,突然发现价值4万多元的烤箱由于背部靠近起火点,已经在火灾中受到损坏,需修理费约7000多元。人们这才想到要向责任者追回损失。
作者 田恒胜 撼池
机构地区 律师
出处 《安徽消防》 2002年第11期19-19,共1页 Anhui Fire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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