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哪些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消防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边框和 以图像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 构成的标志,用于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 全信息。根据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 设置要求》,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相 应的消防安全标志: 1、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 育馆、医院、饭店、旅馆、网吧、高层公 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公众聚集 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层间异位 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 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 360度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 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 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 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 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 口的方向。 2、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 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
出处 《安徽消防》 2002年第11期34-34,共1页 Anhui Fire Protec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