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经贸委公布2003年成品油 进口配额总量、分配依据和 申请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7月31日国家经贸委发布第51号公告,公布2003年成品油进口配额总量,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凡符合条件的成品油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国家经贸委授权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向国家经贸委提出申请。2003年成品油进口配额总量为2530万吨(包括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蜡油)。其中成品油国营贸易进口配额为2000万吨;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为530万吨。
出处
《国际石油经济》
2002年第11期6-8,共3页
International Petroleum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