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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会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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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法律责任体系存有缺陷。企业作为会计核算的主体,是原始会计资料的制作者,应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承担首要责任,这也是《会计法》的明确规定。可在具体的法律责任追究制上,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比企业大的多。如对会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的行政处罚,《证券法》规定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的行政罚款幅度为30-60万元。
作者 彭艳红 蒲昊
出处 《湖北审计》 2003年第11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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