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主德国根据欧洲国际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协议(ADR)中关于 A、B 设备的新规定,对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的规定,作了修改和补充。该规定从1985年5月1日起生效,其主要内容摘录如下:一、各类危险货物运输汽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定:1.运输危险货物的罐车必须安装后保险杠,其厚度至少4 mm,宽度与罐车总宽度相等,与罐体之间的间距应大于100mm,识别标志、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和尾灯等必须完备。
出处
《交通标准化》
1989年第1期14-15,13,共3页
Communications Standard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