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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小型企业的增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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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2003年2月国家四部门下发的《中小型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企业大小的划分以年末从业人员人数、资产总计及全年产品销售收入为指标。新标准规定,同时满足人数2000人及以上,资产总计在4亿元及以上,产品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的为大型工业企业;人数在2000人以下,或资产总计4亿元以下,或产品销售收入3亿元以下,但须同时满足人数300人及以上,
作者 俞小清
机构地区 COC厦门评审中心
出处 《世界标准信息》 2003年第10期12-13,共2页 World Standards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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