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近年来涉及高校和大学生的诉讼案例的分析 ,结合学校管理的实际 ,提出了学校管理应坚持“依法办学、依法管理” ;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关系要以平等的法律主体作为最主要的关系 ;对大学生已经触犯法律行为的问题 ,不必要也不应该仅仅用思想政治教育去解决 ;法律意识、遵纪守法、维护法律尊严 ,应是学生最重要的思想品德素质 ;
出处
《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3年第5期67-69,共3页
Journal of Ningbo University(Education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