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已于2003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格式在文书种类的制定上、文书格式的设置上、文书内容的写作上都严格遵循了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体现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原则,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文明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76-78,共3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