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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形式保护植物新品种是必由之路 被引量:5

Protecting New Plant Variety by Legal Measures Is the Only Ch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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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4月23日,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第39个成员国.同日,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正式启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权申请,中国从此在农业领域实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性跨越,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出处 《农业科技管理》 2003年第5期1-7,共7页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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