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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与教师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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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幼儿期有其独特的人生价值。传统上,我们将成熟作为目的,把幼儿期仅仅看作是一个过渡和准备阶段,这是对人的发展价值的一种误解。人生是一个过程,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是有价值的:生命的每一个阶段既是一种不断变化的生成时期,也是一种积极的存在状态。因此,幼儿期同样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生”,儿童在这一时期拥有的权利,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权利。
作者 于忠海
出处 《幼儿教育》 北大核心 2001年第2期12-12,共1页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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