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儿童可以是教的主体。儿童作为教的主体有其独特的价值,儿童教儿童是成人教儿童的有益补充。一、儿童可以教儿童目前,关于教育的内涵,有人从受教者成长的角度来界定,有人从对受教者产生影响的角度来界定。本文从后一角度来界定。儿童教儿童,即儿童对儿童的影响,这种影响突出表现在与他人分享教育上。作为教的主体的儿童就是与他人分享教育的儿童。这种分享可分为有意识和无意识两种。不论在幼儿园还是在日常生话中。
出处
《幼儿教育》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2期13-13,共1页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