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市高收入者的构成情况分析
经调查分析,深圳市高收入者主要有:
(一)在深圳市任职、受雇,或以境外公司名义派驻深圳市提供劳务,或以独立个人身份提供专业性劳务的外籍人员、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二)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董事、独立董事);
(三)实行经营者年薪收入分配制的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1期24-27,共4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