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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七部门发布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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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七部门近日发出《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采取措施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开展了以撤并乡镇、扩大乡镇区域规模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从总体上看,各地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
出处 《中国农村科技》 2001年第9期7-7,共1页 China Rural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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