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进出口贸易企业银行结算的主要方式包括T/T、D/P或D/A、信用证三种,其中,信用证结算方式凭借其较高的安全性而被大多数企业所采用.目前,我国会计制度对进口商品开具信用证的会计核算的规定是:当企业向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用于支付国外供货商货款时,按企业提供的保证金数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当企业收到国外供货商信用证结算凭证及所附发票账单时,借记"物资采购"、"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科目.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1期34-35,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