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民事简易程序司法解释的法理基础及其价值取向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下) 被引量:3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五、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建立诚信的诉讼调解制度 (一)调解前置 调解前置是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将符合一定条件的案件在法庭调查前先行调解的制度。《若干规定》第14条将6类民事案件确定为调解前置案件,完全是根据这6类民事案件自身的性质决定的。首先,《若干规定》将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列入调解前置程序,主要是这类案件内含着丰富的伦理道德内容,如果单纯用法律规范去调整。
作者 贺小荣
机构地区 最高人民法院
出处 《法律适用》 2003年第11期8-11,31,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王敏.“广州市法院2000年至2002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调查报告”[J].广州审判,2003,(2):13-13.
  • 2陈挂明.《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165-166页.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