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农村和城镇居民的收入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78年到2002年24年问,我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由91元增长到1393元,增长了15.3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619元增长到5538元,增长了8.9倍。在城乡居民收入飞速增长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正在日益扩大。这种现象在我区表现的尤为突出。2002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指数是3.1(农民为1),我区已达到了3.97。而且这种差距还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由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长期过大,农民生活水平严重落后于城镇居民,造成了一种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农民生活贫困。这种现象有损社会公平,阻碍经济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出处
《青海统计》
2003年第10期29-29,共1页
QINGHAI STAT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