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领域内的信任缺乏现象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人们普遍感到诚信危机。究其根源:制度建构相对滞后,为失信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历史上曾出现的阶级斗争扩大化,使传统美德受到冲击;市场机制尚不健全,致使人们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鉴于此,必须优化诚信的社会法制环境,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公民的人格修养,使诚信理念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从而建立切实可行的诚信社会体系。
出处
《学术交流》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1期21-24,共4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