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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与财产的嬗变——从古罗马所有权到德国物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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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罗马法从物之形体出发 ,首创“有体物”与“无体物” ,将物视为所有权客体。物的外延大于财产 ,物为财产的种概念。法国民法不仅将财产视为物的一部分 ,而且作为法律所调整的并且与人发生关系的权利或权利集合体。德国民法更是以“有体物”与“无体物”分别调整 ,形成近代民法史上物权与债权的二元结构体系 ,并成为大陆法系民法的典范。笔者认为 ,考察物与财产的变奏 。
作者 贺丹青
出处 《杭州商学院学报》 2003年第5期28-31,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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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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