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国民营银行的发展空间与发展策略研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民营银行的界定 本文认为,民营银行的概念可表述为:民营银行是我国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现有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我国现有银行制度的必要补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向民营企业和城乡居民定向募集资本而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银行业务,依靠银行自身信用,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组织.民营银行除了具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实体的一般特征外,其还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自主经营,经营权自主决定,不受政府部门控制或与政府部门没有联系,包括主要领导成员任命;二是在所有制问题上,一般而言,其产权结构主要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在一定程度上可包括部分国有企业以企业法人的身份投入的固有资本,但不包括政府投入的资本.
机构地区 中南大学商学院
出处 《技术经济》 2003年第12期31-32,共2页 Journal of Technology Economics
基金 由南方证券与期货中心资助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