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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点符号用法》的一些意见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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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标点符号用法》(以下简称《用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5年12月13日批准、发布,1996年6月1日开始实施。从此它正式成为辅助汉语书面语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笔者在研读《用法》(载《语言文字规范手册》,语文出版社,1997年重排本)的过程中发现,《用法》对汉语标点符号用法的列举和说明不尽全面,现陈述于下,以就教于方家。
作者 顾金元
出处 《中国语文》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568-570,共3页 Studies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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