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有地名“徒(?)”,整理小组隶定成“徒涅”,并“疑为‘徒经’之误,汉初属西河郡或上郡”(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周振鹤先生已经指出汉初并无西河郡(《<二年律令·秩律>的历史地理意义》,《学术研究》2003年第1期)。整理小组所定为“涅”的字于四五二、四五五简凡两见,后者较为清晰,其右旁实际上是从日从壬,壬为声符。何琳仪先生在分析方足小布上的“涅”和锐足布上的“涅”时指出“呈”所从“口”中或有一笔,乃是饰笔,战国文字中常见(《锐角布币考》,《中国钱币》
出处
《中国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56-56,共1页
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