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认为缝合术后第3天换药一次为宜,其目的在于观察有无感染现象,有的则认为时间宜更长,甚或不换药直至拆线〔1、2〕,其原因可以减少再污染的机会。笔者对1987年9月~12月以及1990年3~5月,7个月内229例门诊缝合术后伤口首次换药时间与感染发生情况进行了观察,发现上述提法并不完全恰当,现将结果报告如下。临床资料病例选择:229例均为本院门诊病人,其中男性151例,女性78例;年龄最大者80岁,最小者2岁、平均年龄29岁;体表小手术(如囊肿、粉瘤、乳腺纤维瘤等)19例,外伤清创术210例。观察标准;缝线处无脓性分泌物,局部无红肿现象为未感染;
出处
《实用护理杂志》
1992年第1期21-22,共2页
Journal of Practical Nur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