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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在装修中成“凶宅”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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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江苏淮安清河法院就一起家装侵权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汪某房屋受损费245575元;汪某原有房屋产权归被告李某所有;驳回原告汪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请求。该案成为国内首起家装承揽人因雇员死于施工场地造成房屋受损被判赔的先例。
出处 《社区》 2003年第23期55-55,共1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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