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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股份合作制切莫步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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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股份合作制经济作为新的公有制形式已在很多地方运作,但由于股份合作制的运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因而各地在推行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认识,避免步入误区。 一、正确理解股份合作制含义 股份合作制是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有机结合的产物,其特定内涵不能随意变更。因而,各地和推行过程中切勿背离“股份合作”的本来含义,赶着“时髦”给一些非股份合作性质的企业也戴上股份合作的“帽子”。如,有的仅由少数人出钱买下国有集体资产重新组建的新企业,绝大部分职工并不持股;有的属于几个私营老板共同出资兴办的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有的则吸收了企业以外的社会法入或社会自然人入股,变成了实际上的股份制企业;有的把职工的上岗押金与股金混为一谈,只是换个牌子。
作者 姚笛
出处 《交通企业管理》 2003年第11期7-7,共1页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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