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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顺三级复核形成的四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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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级复核制度,是指审计机关的整体复核工作,按照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的原则,划分为审计项目组长、专门复核机构或专职复核人员、主管领导或审计机关负责人三个复核级次,明晰工作职能,明确工作责任,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的一种复核制度。根据三级复核制度的概念,形成了至少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审计组长与审计人员的关系。
作者 林伟强
出处 《广东审计》 2003年第10期17-1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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