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如何理解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兼评《保险法》修改后的有关规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告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告知包括如实告知和通知。告知的方式有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两种 ,违反告知义务的成立条件有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保险人保险责任的免除应考虑未告知的事项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是否有联系。同时 ,本文对《保险法》中有关告知的条款加以评论 ,指出其存在的不足 ,并对告知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作者 李函晟
机构地区 湖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3期83-85,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Economic Management Colleg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16

  • 1江朝国.初探两岸保险契约法[J].政大法学评论,1996,(56):142-142.
  • 2施文森.《保险法总论》[M].台湾三民书局,1985年版.第10页.
  • 3郑玉波.《保险法论》.三民书局出版社1994年版.
  • 4邹海林.《保险合同的基本理论》,王保树主编.《商事法论集·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7,第243—247页,238-241页.
  • 5《德国保险契约法》第16条.
  • 6《日本商法典》第644、678条.
  • 7《越南民法典》第577条.
  • 8《俄罗斯民法典》第944条.
  • 9《韩国商法》第651条.
  • 10羊焕发,吴兆祥.《保险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37页.

共引文献3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