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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农业与政府系统的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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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在我国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成为农村深化改革中一个热门话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现代农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农业现代化程度愈高,社会化服务则愈完善。从本世纪50年代起,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就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服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分政府系统、合作社系统和私营系统三种。一般地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科学技术,以及教育推广体系等服务是由政府系统组织的,而绝大部分产中、产后服务则由合作社与私营系统承担。在以色列,由于自然条件等不利因素,农业社会化服务活动大都由政府组织和控制,它与农业生产基本组织形式的基布兹和莫沙夫为农业提供的服务活动,不但分工明确,而且配合有序,从而促进了以色列农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因此,研究以色列政府系统组织农业生产的经验,以及在促进农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是有现实意义的。本文仅就以色列农业的现状,政府系统加强对农业的宏观控制,以及如何为农业服务几方面作一简单介绍,以供参考。
作者 宣杏云
出处 《世界经济与政治》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2期38-42,共5页 World Economics and 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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