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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国新婚姻法的不足之处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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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婚姻法》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新婚姻法的诞生。一年多的司法实践表明这次婚姻法的修改适应了我国新时代婚姻家庭状况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但婚姻家庭关系毕竟是人们生活中较为复杂的社会关系。因此,新婚姻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作者 冯鹰 李德才
出处 《当代法学》 2003年第10期103-105,113,共4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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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7

  • 1陈苇.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问题研究——兼谈我国《婚姻法》相关内容的修改与补充[J].中国法学,1998(3):42-49.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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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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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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