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阶段,我国查处考试舞弊缺乏完备的科学体系,多重利益关系的存在使涉考单位对查处考试舞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致使考试舞弊在整体上查处不力,考试舞弊愈演愈烈,成为人才培养、选拔的一个巨大障碍。只有制定《国家考试管理办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设立专门的考试查处机构,建立有效机制,全社会各部门共同配合形成查处考试舞弊的合力,才能真正有效查处各类考试舞弊。
出处
《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5期14-16,共3页
Journal of Higher Correspondence Education(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