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俄国《一四九七年会典》(选译)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四九七年九月全罗斯大公伊凡·华西里耶维奇会同臣民和波雅尔确定了波雅尔和奥格尔尼奇应如何从事审判活动。1.由波雅尔和奥格尔尼奇主持审讯,审讯时齐亚克应出庭。严禁法官在主持审讯和受理申诉时,接受贿赂。严禁法官复仇或袒护一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外国法制史研究》 1984年第1期207-216,共10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