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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民律草案》——外来法与本土法混合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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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清民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全稿完成于宣统三年(1911年)八月,未及颁行,清朝即灭亡。该《草案>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草案),但却未受到学者们的应有重视。长期以来,该《草案》被认为是一部典型的移植外国法的引进法;但笔者经研究发现,该法尽管在形式上是一部外来法,但实质上却具有本土法的精神。
机构地区 天津大学法学系
出处 《外国法制史研究》 2000年第1期173-190,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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