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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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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接下来的一种个人关系是自然界中最普遍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是前述婚姻关系最直接的产物,那就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子女可分为两类:婚生的子女和私生的子女。我们将依次分别对他们进行讨论,首先是婚生子女。一、婚生子女指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在婚姻关系结束后的一段特定时间内所生的子女。
机构地区 不详 华东政法学院
出处 《外国法制史研究》 2003年第1期280-295,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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