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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五五宪草”到“中华民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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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32年南京国民政府结束训政时期后,制定宪法的呼声日益高涨,得到国民党内外的一致赞同。1932年6月吴经熊草拟了《吴经熊氏宪法草案初稿试拟稿》,该稿成为国民党制宪的蓝本。1934年3月1日立法院正式发表《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初稿》。此宪草后来几经修改,于1936年5月5日,由国民政府以《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名称公布出来,此即'五五宪草'。
作者 张振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外国法制史研究》 2004年第1期560-56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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