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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法:构筑法学理论体系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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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公理法在构筑法学理论体系时表现出来的优点公理法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公理化方法,一是公理体系。我们知道,公理化方法是从初始概念和初始命题(公理)出发,按一定的逻辑规则,推演出其他有关命题(定理)的一种演绎方法。而公理体系则是由初始概念、公理、定义、推理规则和定理等构成的演绎体系。公理化方法是公理法的第一组成部分;公理体系则是公理法的第二组成部分。
作者 何柏生
出处 《外国法制史研究》 2007年第1期227-238,共12页
基金 作者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07XFX003)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批准号06F014S)《法律文化的数学解释——以西方法律文化为主要解读对象》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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