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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与法律的“异因生殖”——以英美法拟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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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清朝学者阮元在《清远峡记》中说:'凡水,分流有二者,最易留其一、塞其一。'就拟制的发展而言,古罗马法踩踏出两条路径,一条是'法律解释'的路径,另一条是'立法政策'的路径。在这两条路径中,隐含着后来两大法系拟制道路的分野:一条是大陆法'立法政策'的拟制道路,一条是英美法'司法解释'的拟制道路;或者说,一条是大陆法'整体协调性'的拟制道路,一条是英美法'个别适应性'的拟制道路。
作者 卢鹏
出处 《外国法制史研究》 2008年第1期165-181,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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