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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德理论视域下的契约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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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从在1804年《法国民法典》确立以来,契约自由与所有权绝对、过错责任成为19世纪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不独在民法法系国家,在英美法系,契约自由被视为个人的自然权利而受到法律保护。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化大工业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契约自由原则受到了挑战。在美国,这种挑战的标志性案例就是1905年的洛克纳案~①,该案开启了以实质性正当程序保护契约自由的'洛克纳时代'。霍姆斯大法官在该案中撰写了著名的异议。
作者 王婧
出处 《外国法制史研究》 2011年第1期430-441,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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