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宪章》是人类法治文明史上的重要文献之一,对现代法治文明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美国的征收条款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就深受《大宪章》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制度建构方面,征收条款自革命前的古典时期萌芽至《权利法案》颁布的现代化时期形成,其间不论是州还是联邦都直接借鉴了《大宪章》中的制度因素,从而使征收条款一直具备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的属性。第二,在观念影响方面,《大宪章》先是为古典时期的征收制度的建构提供了保障自由权利的观念基因;后又在征收条款的现代化时期,通过理论家运用自然法理论编织的大宪章神话,实现了征收权的合理化和民主化,最终完成了征收条款从古典向现代的历史变迁。通过对这段制度变迁历史的挖掘,有助于为征收条款提供更为一致的解释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