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基础的建成,苏维埃社会生活的社会主义原则得到巩固和深化,越来越广泛的居民阶层被吸引来管理国家。1924年的第一个苏联宪法,以及后来1936年的苏联宪法,并根据这个宪法通过的各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宪法中,都反映出不断扩大作为工农、一切劳动者、全体人民政权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基础,与此同时,在这些宪法中,必然反映出要真正运用社会主义及其国家制度的巨大优越性而必须克服的东西。大家知道,我们是在十分艰苦条件下开始社会主义改造的。在第一阶段,实行军事共产主义和与其联系着的极端的管理集中制是不可避免的。后来,列宁、党制订了新经济政策,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1988年第2期1-5,共5页
Glob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