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中产生深层问题与矛盾的主要原因是文化市场法价值取向不明。权利本位说、义务本位说与社会本位说各有优劣,我国文化市场法采取共同但有区别原则确立的折衷本位说,形成"可持续型"价值具向。建立文化商品分级制度是具体实现文化市场法折衷本位价值取向的最主要途径。文化市场法折衷本位价值取向有利于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健康、快速转型升级,实现民族文化繁荣的自觉。
出处
《中国文化产业评论》
CSSCI
2012年第2期352-362,共11页
Commentary on Cultural Industr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