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产业的实践活动从来都不是简单的经济行为,而是关乎社会不同主体的文化建构和生存发展等总体性的问题。民族学因其整体性和透视性的学科观照,能够对文化产业作出新的阐释。本文从对"文化"一词歧义性的追索中,探讨了文化产业产生的社会基础,并认为文化产品的社会性转换必须具有共同体和集体记忆的确立、他者的认可与接纳两个条件。
出处
《中国文化产业评论》
CSSCI
2013年第1期202-215,共14页
Commentary on Cultural Industry in China